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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我国立法对物权行为理论借鉴之成因
引用本文:黎珞.再论我国立法对物权行为理论借鉴之成因[J].法制博览,2014(2):10-13.
作者姓名:黎珞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物权行为理论就是以物权变动模式作为其主要内容的一个民法论题。自19世纪初萨维尼提出这一理论构想之后,国内外的学者对其进行了持续而深入的探讨,因此,将其称为民法学的核心论题绝对是名符其实。我国《物权法》已经颁布实施了近六年,但对这一理论的争论仍然不绝于耳,本文在对物权行为理论适当梳理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存在的必要机能及意义,并认为该理论应被我国未来制定的民法典的所采纳。

关 键 词:物权行为  债权行为  善意取得  保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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