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收银程序侵吞超市巨款——上海首起利用非法计算机软件侵吞超市营业款案件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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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永其.篡改收银程序侵吞超市巨款——上海首起利用非法计算机软件侵吞超市营业款案件追踪[J].政府法制,2006(9):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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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永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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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3名大多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年轻人,本来有着如花似锦的前程,却因一念之差,利用非法电脑程序大肆窃取超市营业款,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06年1月19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3名某大型超市的员工,因篡改收银程序侵吞超市营业款397万余元,犯下特大职务侵占罪,其中主犯方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于琪、陈炜嘉等其余4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等不同刑期。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名被告人同时被处没收财产1万元至10万元。偶而发现收银程序缺陷筑起电脑高手美好“钱景”方元今年2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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