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律常识》第十课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内容(教案)
引用本文:王秋玲.《法律常识》第十课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内容(教案)[J].思想政治课教学,1982(6).
作者姓名:王秋玲
作者单位:吉林省教育学院
摘    要:教学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在已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内容和要求,正确认识学习法律和遵守法律,遵守法律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关系,从而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自觉性。教学重点] 结合已学法律知识,重点阐述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使学生在理论上得到提高。教学难点] 针对学生思想行为实际,集中解决学法与守法、守法与实行民主权利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分清是非。教学时数] 两课时。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通过前几课的学习,我们初步懂得了哪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学习掌握这些法律知识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教师归纳、导入新课:正如同学们所说,通过以上各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和犯罪要受到怎样的惩罚,以及如何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等许多以前似是而非,或压根儿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