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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亟需完善
引用本文:张泽涛.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亟需完善[J].法商研究,2001(1).
作者姓名:张泽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 1 5 0条存在诸多问题 ,既没有有效地阻止法官的审前预断 ,又滋生了新的弊端。为改变这种状况 ,应当对此规定作进一步的完善 ,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 ,规定证据展示制度 ,并建立预审法官 (书记官 )与庭审法官相分离的机制。

关 键 词:主要证据复印件  卷宗移送主义  起诉状一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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