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国际私法的新机制——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司法与行政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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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金兰.统一国际私法的新机制——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司法与行政合作[J].法学评论,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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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金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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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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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国际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是在统一国际私法的过程中产生并发展成熟的。该机制在有关儿童国际保护的公约,特别是1980年海牙《国际儿童诱拐民事方面的公约》实施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中央机关合作模式和法官直接交流的模式。目前,该机制在统一国际私法领域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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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与行政合作 中央机关 1980年海牙儿童诱拐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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