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纠纷的新特点及其对策——对邯郸地区民调工作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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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燕振科
,穆湘姣
,李天增.当前农村纠纷的新特点及其对策——对邯郸地区民调工作的调查[J].河北法学,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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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燕振科 穆湘姣 李天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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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作为第十道防线的民调工作出现了那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何新特点?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对邯郸地区13个县部分乡村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各种纠纷大幅度上升,纠纷内容错综复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基层民调组织,队伍素质和制度措施等方面亟待改革。 新形势下民间纠纷的新特点 一、发案率由低变高。1985年全区发生各种民间纠纷20646起,86年1—8月份以来发生各种纠纷达22000多起,比85年同期增长78.8%,平均每天发生98起,比85年每天多41起,这些纠纷相当于法院、工商局受理案件的14倍。突出的是以经济利益为争执焦点的纠纷占突出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宅基纠纷直线上升。“包”字进村,农民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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