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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明确不适合女性岗位
引用本文:姜葳.我国拟立法明确不适合女性岗位[J].劳动保障世界,2007(11):6-6.
作者姓名:姜葳
摘    要:以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为准,新的配套法规即将出台,诸如“保障公平就业”等原则性的法律条文将细化为“哪些岗位不适合妇女”等可操作性条款,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将进行修订完善。

关 键 词:岗位  《就业促进法》  女性  立法  配套法规  可操作性  法律条文  公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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