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可能性”与我国刑法理论的借鉴 |
| |
引用本文: | 游伟,肖晚祥.“期待可能性”与我国刑法理论的借鉴[J].政治与法律,1999(5). |
| |
作者姓名: | 游伟 肖晚祥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 |
| |
摘 要: |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刑法学界已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确立,并逐步得到了立法和司法上的承认,但我国刑法学界对此鲜有研究。本文试图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有关问题及其对我国犯罪论体系的借鉴意义进行一些初步探讨。一、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起源和发展法律只能要求人们做其有可能去做的事,不能强迫他人做其不可能做的事。对于行为人之行为,如果要确认其确实有罪,必须根据其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其实施适法行为而不为犯罪行为。如果根据其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行为人为适法行为,则为有期待可能…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