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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犯罪诉讼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顾晓敏,龚望林.关于单位犯罪诉讼程序中的几个问题[J].人民检察,1998(1).
作者姓名:顾晓敏  龚望林
作者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摘    要:修订后的刑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处罚原则,在分则中又对各种单位犯罪的罪状和处罚作了具体规定。这标志着关于“单位”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和是称之为“单位犯罪”还是“法人犯罪”,以及对单位犯罪如何进行处罚等诸问题的争论,在刑事立法上有了定论。然而,由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先于修订后的刑法颁布施行,且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关即将修订的刑法中是否会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尚未明朗化,因此,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没有对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作出专门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对单位犯罪进行刑事诉讼只能参照我国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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