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比较法的现代性歧途
引用本文:鲁珂.比较法的现代性歧途[J].比较法研究,2003(5).
作者姓名:鲁珂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图书馆助理馆员
摘    要:<正> 这个文本的题目会让敏感的读者产生某种警惕——因为它可以被解读为“比较法的现代性出现了歧途”抑或“比较法的歧途归咎于其现代性”,而这似乎表明作者打算对比较法的现代性予以谴责。在读者中立即有一些人开始骚动不安——后现代主义和狼来了! 对于那些较不熟悉“现代性”(modernity)、“后现代”(postmodern)这些术语的读者而言(尤其是那些研究像法律这种最具现代性品质的事物的人士,这种陌生是相当正常的),则会产生一些疑问——你们所讲的“现代性”到底是指什么?比较法与它有什么关联?读者们更多的追问还会产生——“现代(化)”不就意味着文明、发达和进步,你们为什么还要谴责它?(略带责备口吻的)你们又企图标新立异些什么?


The Modern Wrong Road of Comparative Law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