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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立,原留存党费要合理划分
引用本文:
晓国.单位分立,原留存党费要合理划分[J].北京支部生活,2006(10):40-40.
作者姓名:
晓国
摘 要:
问:我单位在做一积极分子入党前的政审工作时,到其配偶单位外调。其配偶刚刚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对方以人已不归企业所管为由,不为其出具任何证明材料,致使这位同志的发展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关 键 词:
发展党员
政审
对方
党组织
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
积极分子
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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