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的认定与审查体系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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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金莱.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的认定与审查体系建构[J].行政法学研究,2023(6):7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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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金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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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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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2JZD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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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将行为人因违法而获取的经济利益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大部分现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但违法所得的内容和范围未明,以及明确认定标准的阙如,造成实践中没收违法所得的操作不易。没收违法所得通常处于附属地位,并未发挥立法者所预期的功效。在实务中,行政机关将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与违法所得定义混同,导致司法机关在实务中无法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发挥应有功能,无法形成较为统一的裁判标准以实现类案类判。为回应上述现实困境,此次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重塑没收违法所得法条构造。因此,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应以“总额原则”作为认定基本原则,限于积极经济利益,应当扣除行为人已缴纳税费,且应进行合理推估。应当从行为前提、所得人、标的、违法所得范围、已实际退赔份额的排除和处罚效果等六个方面建构没收违法所得审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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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认定 审查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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