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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的法理阐释与法律构造
引用本文:杨依楠.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的法理阐释与法律构造[J].电子知识产权,2023(5):46-59.
作者姓名:杨依楠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基金项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下产业知识产权风险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批准号:21&ZD20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因间接影响他国司法管辖主权而遭受合法性质疑。从内部构造来看,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包含了双方当事人、法院与外国当事人以及两国法院三重法律关系,可分别从专利权物上请求权、涉外司法管辖权和不干涉主权原则的例外等三个层面进行规范证成。在法律属性上,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公法与私法多重品格,应被定位为快速排除平行诉讼违法妨害的临时预防性责任机制,因其具有独立程序属性,应被纳入我国知识产权基本法。在体系化构造上,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应坚持公平正义和谦抑适用的司法原则,按照法律关系层级展开具体适用,并以国际礼让原则作为反思和制约性条件。为平衡程序正义和效率价值,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应坚持准诉讼程序的基本模式,并注重与国际条约的程序衔接。

关 键 词: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  合法性  排除妨害  独立程序  国际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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