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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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振江,;朱启鹤.浅析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属性[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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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振江 ;朱启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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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2]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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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界定始终存在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的争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政府采购法第43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由于立法明确了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同时,又规定了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性。大多学者理所当然地认为政府采购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的关键是要揭示政府采购合同的本质特征,本文在比较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本质特征的基础上,探讨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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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合同 行政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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