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占有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与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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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卜祥洪.论占有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与范围[J].当代法学,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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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卜祥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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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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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08CFXZ02); 曲阜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占有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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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占有损害赔偿问题中,最具实践意义的是请求权基础和赔偿范围二者。由于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因此其请求权基础除《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后段以外,还包括《侵权责任法》第2条等相关规定。只有这些规范结合适用,占有损害赔偿问题才能得到合理解决。所谓占有损害,就是占有利益的损害,包括占有物使用利益的损害、收益利益的损害以及处分利益的损害三种形态。因为只有正当的占有利益受到损害才可以请求赔偿,所以只有有权占有的损害才是可获赔偿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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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占有 占有利益 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请求权基础 赔偿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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