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 |
| |
摘 要: | 鄂价费2008]214号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精神,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将免收学杂费。为了进一步明确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
|
关 键 词: | 民办学校 学生 教育阶段 教育厅 义务教育学校 湖北省 公办学校 收费政策 农村义务教育 物价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