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作用对其平等就业权利实现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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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文星.论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作用对其平等就业权利实现的保障[J].法制与经济,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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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文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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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城市学院城市发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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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课题《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教育的对策研究》(湘城院政[2007]71号,项目编号:07C029)的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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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中逐渐沦为弱势群体。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各种原因中,不平等就业违背了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作用的原则,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根源。因此,保障大学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是有效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关键,这就需要得到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作用的保障,表现在:为大学生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提供法制保障、提供法治保障、提供德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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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生 就业法律意识作用 平等就业权实现 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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