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死刑执行方式的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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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闰进普.小议死刑执行方式的变革[J].特区法坛,2001(6):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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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闰进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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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昆明召开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将在全国法院全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这标志着中国死刑执行制度正在向文明化和人道化方向发展,体现了我国对包括罪犯在内的一切人的人格的重视和法治的进步。1997年7月1日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这一修改,确定了注射执行死刑的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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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刑 执行 枪决 人道化 罪犯 刑事诉讼法 国法 中国 变革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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