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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更地、权学力、唐轲、张传秀、孙振平、樊春梅盗窃、投机倒把案
摘    要:被告人王更地,男,21岁,陕西省临潼县康桥乡湾里村农民。 被告人权学力,男,23岁,原系陕西省临潼火车站客运员。 被告人唐轲,男,43岁,原系陕西省西安市美丽华大酒店临时工。1982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张传秀,男,33岁,原系陕西省临潼县第三运输公司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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