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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管辖
引用本文:王德光,马明慧.论侦查管辖[J].人民检察,2007(19).
作者姓名:王德光  马明慧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王德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明慧)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关于侦查管辖、立案管辖、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的规定不甚明确,相关司法解释对侦查管辖的规定也不全面,不统一。立法上侦查机关对案件管辖的分工以案件性质作为划分的标准,且分工过于绝对化,以审判管辖作为侦查管辖标准等规定亦不科学。建议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设专章规定侦查管辖,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具有对所有案件的侦查权和案件管辖的监督权。

关 键 词:侦查管辖  审判管辖  管辖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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