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正当防卫制度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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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修贵.新的正当防卫制度之适用[J].法律适用,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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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修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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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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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新的正当防卫制度的特点1.内容明确具体。刑法将正当防卫人“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修改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于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这样修改使得正当防卫的内容更加明确,也避免了概念的重复。2.界定了防卫过当的条件,扩大了正当防卫的范围。一是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修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样界定使得防卫过当的条件更易于把握;二是增加了第三款的规定,考虑到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为了鼓励公民积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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