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哈尔滨东方金银珠宝大世界搞多层次传销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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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申长友.对哈尔滨东方金银珠宝大世界搞多层次传销的思考[J].中国律师,19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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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长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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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反不正当竞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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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简介1993年底,台商张云龙与黑龙江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下属的龙江贸易总公司合作在哈尔滨开办东方金银珠宝大世界.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分行颁发了“经营金银制品许何证”,经营方式为零售,12月25日,哈尔滨工商局道里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周景才.注册资金200万,经济性质为集体、经典范围为黄金制品、珠宝镶嵌制品、生活用品,经营方式为零售、直销,道里分局在解释“直销”的含义时认为,企业在申请登记时称自己再办珠宝制品加工厂并采取产销直接见面的方式进行销售.所以,才核定为“直销”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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