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指控多起(多笔、多节)犯罪事实通常是指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三次以上单独或者共同作案所具有的事实。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实少则三四起,多则数十起,在司法实践中,审理起来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公诉人出庭长的需要几天,甚至更多时间,使得控、辩、审三方“精疲力尽”,大大降低了法庭审理诉讼效率。许多看似复杂的案件,其实并不复杂,完全可以通过改革达到提高庭审诉讼效率的目的,做到效率与公正的统一。海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紧紧围绕公诉改革,针对一案多起犯罪事实的案件,对庭审中讯问和举证两大诉讼难点,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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