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土地诸物权形态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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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温世扬.集体所有土地诸物权形态剖析[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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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世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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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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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一切土地属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在现代法制国家,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都应受一定的所有权和他物权制度的调整。但比较而言,对集体所有土地的物权法调整,仍是我国民商立法的一个薄弱环节,在某些问题上存在认识偏差和立法缺陷。本文拟就集体所有土地的几种基本物权形态作些理论分析,期能对完善我国土地法律制度及推动物权立法有所助益。一、集体土地之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体系的基石,设立于集体所有土地之上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均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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