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具体权利的有效保护——一个法社会学的多维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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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炳君.农民具体权利的有效保护——一个法社会学的多维视角[J].法学论坛,2007,22(1):8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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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炳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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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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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具体权利的立法进化实际上是一种与时俱进、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的忧患思维.农民问题过去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今天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心问题.21世纪上半叶,保护中国农民权益的首要任务应定位于实行具有法治意义的、饱含公平正义价值的具体权利立法,依法有效地保障农民之经济社会权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所有对策的核心价值必须以农民权利的有效保护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尤以改善农民具体的民生、民权之福祉为要,通过整合良策引入立法着重解决农民的现实问题.同时,依据自然正义准则,结合成规制定法,依托发展着的社会实践不断探寻新的社会规则,促进社会的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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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分配 土地权利 社会保障 教育权利 农民工权益 |
文章编号: | 1009-8003(2007)01-0082-07 |
修稿时间: | 2006年12月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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