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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逻辑应用新概念
引用本文:朱武.办案逻辑应用新概念[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8(3).
作者姓名:朱武
作者单位:江苏公安专科学校 副教授
摘    要:侦查逻辑所特有的一些思维形式和方法,如“或然性推理”的多种形式、侦查信息法、排疑法、必要条件法等,都有别于一般逻辑学的论述。侦查假说在侦查逻辑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侦查破案的思维活动系统是一个多环节、多层次、多点线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复杂的综合的“思维工程”。侦查逻辑思维的主要特征可用“回溯性”、“或然性”和“假说性”来概括。特殊必要条件,比其它必要条件显得尤为重要。或然性的价值,在侦查中具有实际意义和特殊功能。侦讯中的逻辑,既有问题逻辑的内容又有辩证逻辑的宏观程序控制要求。辩护逻辑思维特征,就是指体现在辩护思维活动中的论证性、严密性和充足性。逻辑原理在办案实践中的研究,应着眼于当今信息时代的特点,用现代形式化方法对办案思维进行刻划。

关 键 词:逻辑  侦查思维  思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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