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发低保存在事实认定不清 程序轻微违法——某区民政局与陆某不服低保金停发通知行政诉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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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金川.停发低保存在事实认定不清 程序轻微违法——某区民政局与陆某不服低保金停发通知行政诉讼案[J].中国民政,2021(3):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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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金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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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要】陆某系某市某区农村低保户。因群众举报,某区某镇人民政府对陆某家庭进行调查核实,核实结果经民主评议后,提交某区民政局审核。某区民政局于2016年4月20日向陆某作出《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停发陆某家庭低保金,理由为收入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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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实认定 低保金 调查核实 民主评议 最低生活保障金 轻微违法 群众举报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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