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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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琼府办2015]1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几年,各市县、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4]7号,以下简称琼办发2004]7号)、《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琼办发2007]23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退休和特困企业军转干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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