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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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函2015]52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正式建立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的请示》(黔教呈2015]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贵州农业职业学院。贵州农业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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