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各市县扶贫办、财政局:《海南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12月23日海南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根据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2]293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