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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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发2015]3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积极构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创新工作机制,拓展调解领域,不断强化人民调解预防、调处、法制宣传功能,有效预防、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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