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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清水江旁海航电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摘    要:<正>黔府办函2015]69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凯里市人民政府:清水江旁海航电枢纽工程是我省水运建设三年会战部署在2015年开工建设的项目,电站装机容量42MW,水库正常蓄水位565米,库容4409万立方米,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涉及黔东南自治州凯里市。为做好该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库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向移民群众进行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解释,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眼前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扎实推进移民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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