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金属附着物检验确定作案工具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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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振文,权养科,陶克明.微量金属附着物检验确定作案工具1例[J].刑事技术,2011(1):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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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振文 权养科 陶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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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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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件资料
某日,刘某与前夫王某因经济纠纷产生矛盾,后王某在刘某经营的家电店内将其杀死,并将另外两名工作人员刺伤后逃窜。接到报案后不久办案人员就将王某抓获,并在王某家中提取到一把梅花螺丝刀,目击者称其即为作案凶器。据王某交待是用螺丝刀猛刺死者胸部致其死亡,但是经法医DNA检验却未能在螺丝刀上检出死者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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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微量物证 金属附着物 作案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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