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积极打造阳光村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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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东安.安徽:积极打造阳光村务工程[J].中国监察,2011(2):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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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东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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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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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安徽省提出并推行以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有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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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务监督 安徽省 工程 阳光 委托代理服务 农村社会和谐 公开透明 流程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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