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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辜制度认定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构造
引用本文:谢军,钱一一.论保辜制度认定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构造[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4(3).
作者姓名:谢军  钱一一
作者单位:1. 人民公安报浙江记者站
2. 浙江咏墨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31802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立项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共政策创制功能研究》
摘    要:保辜制度是我国古代刑法中的一项创举,是旨在保护人身伤害案件中的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法律责任,进而整合社会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保辜制度中的因果关系理论与现代理念存在冲突,且没有在现代性法体系中得到解决,保辜制度被以现代刑法理念为基础的刑法典否弃.保辜制度的消亡虽然符合社会的发展趋势,但其本身蕴含的“被害救助”功能亦被不合理抛弃.通过分析制约现代迁移保辜制度的因果关系因素所在,尝试着在现代刑法理论基础上,重构保辜制度中的因果关系构造.

关 键 词:保辜制度  被害救助  违法阻却  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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