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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概念的不同意见
引用本文:谢次昌.关于法制概念的不同意见[J].法学,1982(10).
作者姓名:谢次昌
摘    要:法制的概念是法学中广泛使用但解释却极不一致的一个问题.早在五十年代,法学界对法制概念就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粉碎"四人帮"后,法学界又对法制概念作了各种阐述,并就其中的一些问题展开了讨论.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家除了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给法制下定义,因而在许多具体提法上各不相同外,争论比较大的主要是下面两个问题:一、法制概念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一种意见认为,法制概念除包括法律和制度外,还包括立法、司法、守法的全部内容,以及法律意识、法制宣传、法律教育、法学研究等.这些同志认为,把法制概念的内容理解得广泛一些,对各种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是有利的.例如,把无产阶级的法律意识视为法制的内容,则我们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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