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劳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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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群.我在美国“劳改”[J].政府法制,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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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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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的“劳改”是涉及社会各个阶层且每天都在运行的一种社会机制,只不过在美国,一个人不会因为政治或思想见解与主流社会不同而被送去劳改,但所有轻度犯法的人都会根据法庭的判决而被强制劳动改造.譬如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破坏公共设施、打老婆孩子等行为的直接后果,除了经济赔偿和牢狱之灾外,都会被要求劳动改造,只不过这种劳改在美国被冠以另外一个名字——社区服务.就是在特定时间内,当事人被强制执行社区服务工作,最常见的工种就是清理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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