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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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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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津统2012]28号为提高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结构及变化趋势,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使用和发布。一、适用范围(一)统计对象是指列入本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所有建设单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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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对象 保障规划 建设单位 竣工面积 控制办法 建设规模 数据质量控制 货币补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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