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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域外经验及立法启示
引用本文:于娟.论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域外经验及立法启示[J].求索,2013(8):180-182.
作者姓名:于娟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吉大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450060482335);吉大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450060491407)
摘    要:由于医患关系趋向紧张.医疗工作者将可能采取过度谨慎之医疗策略,以减少自身的医疗责任。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施将能极大限度地保护医疗双方当事人,缓解这种紧张的医患关系。然而。基于保险意识、保费收益、保险理赔等原因,保险实践中医疗自主投保行为减少,窒息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设计与实施。事实上.责任保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医疗责任保险肇始于19世纪的法国,目前,德国、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都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时至今日,尚有不完善之处,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及成功经验将给我们提供有益借鉴。

关 键 词:医疗责任保险  强制制度  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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