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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之管见
引用本文:宋欣国.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之管见[J].江淮法治,2008(11):20-21.
作者姓名:宋欣国
摘    要:监督法第二章到第八章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形式作了7种规定,其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最主要的监督形式。毫无疑问,开好常委会会议、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开展好监督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开好常委会会议上。

关 键 词:地方人大常委会  会议质量  管见  监督形式  监督工作  中心环节  第八章  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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