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正本清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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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建.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正本清源[J].法制与社会,2012(36):238-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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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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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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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中的“盗窃”是指采用平和的方式取得他人占有的信用卡;仅限于真实、有效,能够正常使用的信用卡;“并”不使用信用卡的可能构成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使用”是按信用卡特有的电子支付卡的功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使用后透支不能以恶意透支认定;该犯罪的着手以使用行为开始为准,以达到盗窃罪数额为犯罪既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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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盗窃 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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