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政府需定期晒“三公”超标配公车建豪楼可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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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英峰.10月起政府需定期晒“三公”超标配公车建豪楼可撤职[J].党的建设,2012(8):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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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英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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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近日,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个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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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政府 撤职 公车 超标 三公 机关事务 公务用车 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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