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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的主要职权
摘 要:
1776年7月4日通过《独立宣言》,正式宣布建立美利坚合众国,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由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宪法正式生效以来,美国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根据宪法,美国为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
关 键 词:
美国国会
宪法性文件
联邦制国家
职权
《独立宣言》
宪法修正案
宪法草案
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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