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阿都水电站水库工程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黔府办函2013]31号六盘水市、毕节市人民政府,水城县、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阿都水电站是可渡河规划开发建设的中型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1300米,淹没影响区及工程占地区移民安置涉及六盘水市水城县、毕节市威宁县。为确保水库工程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禁止在阿都水电站水库工程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淹没区  水电站  水库工程  建设项目  政府办公厅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移民安置  通知  市人民政府  人口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