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城市管理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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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治勋,白利寅.设区的市城市管理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山东人大工作,20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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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治勋 白利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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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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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在第72条明确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规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该法第82条也就相同立法事项赋予了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制定权。理论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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