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当防卫适用中两点困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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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桥,马渊杰.对正当防卫适用中两点困惑的思考[J].中国检察官,2008(2):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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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桥 马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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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2007级博士研究生[100872](王海桥),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 干部法学硕士[100726](马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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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被害人有罪”类型案件中,正当防卫的主观要件适用存在困惑之处,应当考虑到刑法的现实化,从实质上对刑法第20条进行理解,从而作出合理判断;在不法侵害人未达法定年龄、不具有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不能将其理解为“不法侵害”成立正当防卫,此时应当考虑犯罪概念的限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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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害人有罪 防卫意识 不法侵害 占有法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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