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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担当
引用本文:刘剑文,侯卓.财税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担当[J].法学,2014(2).
作者姓名:刘剑文  侯卓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13&ZD02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公共财政监督法律制度研究”(12AFX01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度强调财税法治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历史担当。财税法在不同的国家形态下具有不同的价值和功能定位,而财税法的变革又往往成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声与推手。相较于其他改革路径,财税法治是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中共识最大、阻力最小、最容易操作的优选路径。在民主法治精神下,财税法强调公共财产、理财治国、财政控权、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观念。财税体制改革是推进全面改革的突破口和"牛鼻子",是理顺立法与行政、中央与地方、权力与权利关系的重要抓手。目前,设税权回归全国人大与预算权合理配置是我国财税法治建设的两大焦点问题。

关 键 词:财税法  民主法治  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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