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法律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汪平义.对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法律思考[J].当代法学,2003(12). |
| |
作者姓名: | 汪平义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 315500 |
| |
摘 要: | 一、优先权制度的理论认识 1、优先权与优先受偿权辨析。 “优先权”这一名词译自外文,拉丁文为“priviledia”,法文为“priviledes”,日本译为“先取特权”,台湾学者认为译为“优先受偿权”较为适宜。我国有学者认为“优先受偿权”是与“优先权”相同的概念。但是考察我国实践中对“优先受偿权”一词的运用,在我国尚未建立独立的优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