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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方法应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
引用本文:李如珍.民族方法应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J].云南人大,2008(3):14-15.
作者姓名:李如珍
作者单位:大理州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对此规定,

关 键 词:民族自治地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  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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