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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人民调解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引用本文:本刊特约评论员.依照《人民调解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J].人民调解,2013(4):1.
作者姓名:本刊特约评论员
摘    要: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的必然要求,对发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要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需要积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印章和标识。要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员产生。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

关 键 词: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工作  依法规范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  建立健全  企业事业单位  司法调解  调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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